|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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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9/06/26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7月11日派員至本市前鎮區漁港中二路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海霸王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拆除工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垃圾逸散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6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文武村新鳳街七七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6/23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44-105-060013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及55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文武村新鳳街七七號一樓 | |
| 固定空污 | 2016/03/30 | 高雄市 | NT$15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20-105-03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文武村新鳳街七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