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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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4/05/02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KLD-927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5008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二一之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7/06/01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86年6月出廠的858-**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5月5日行經本市柳營區德元埤大道二段往柳營交流道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5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6-06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二一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