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聖交通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2 ,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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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顏文
統一編號
81064833
成立日期
1975/07/23
資本額
1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80巷219之1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顏文 董事 60.67%

營業項目

  • 其他汽車貨運(494099)
  •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382111)
  • 其他家用電器批發(456199)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顏文
    2018/07/19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80巷219之1號1樓
    2013/04/19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5/02/07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60,000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04/12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10年10月18日勾稽發現貴公司110年8月未依前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11-04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八○巷二一九之一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9/04/12 桃園市 NT$5,000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58-YZ)黑煙不透光率1.6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21-108-04003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八○巷二一九之一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5/01/05 高雄市 NT$5,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4-01001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大社區旗楠路八○巷二一九之一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2/11/05 桃園市 NT$1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1-11008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楠梓區泰昌街三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1/03/28 高雄市 NT$75,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21-100-030068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裁處。 高雄市楠梓區泰昌街三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1/01/10 桃園市 NT$1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0-01017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高雄市楠梓區泰昌街三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1/01/05 嘉義縣 NT$1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0-01005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規定處分,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限期改善完成 高雄市楠梓區泰昌街三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0/11/11 嘉義縣 NT$1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21-099-11001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 高雄市楠梓區泰昌街三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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