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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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12/13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貴事業因專責○○離職,112年5月10日提報李○○專責職務代理,查○○於112年6月3日離職,而李○○於112年6月27日到職,貴事業於第一次書面審查意見回覆說明專責離職期間由負責人代為負責相關業務,惟貴事業未於十五日內報指定代理人(負責人)請核發機關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 | 44-112-1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三五○巷七八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8/1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10年4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OOO-OOOO)於110年3月10日載運廢油混合物(D-1799),惟上開清運車輛GPS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0-08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三五○巷七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