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董水欽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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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4/09/25 | 高雄市 | NT$5,000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23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8396300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9月12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3-090009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 | 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一路三一六之二號二樓 |
| 噪音污染 | 2019/06/10 | 高雄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派員違反時間及指定地點量測噪音,量測結果噪音均能音量為61.2分貝、背景音量為55.8分貝,修正後噪音值為59.7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營業場所夜間時段標準值52分貝,確有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情事。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08-06000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一路三一六之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