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李雅玲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8/04 | 高雄市 | NT$1,200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4-0801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二一六號一至二樓及地下室 |
| 移動污染 | 2019/09/30 | 高雄市 | NT$15,000 | 以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 | 21-108-0912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4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二一六號一至二樓及地下室 |
| 移動污染 | 2016/10/20 | 高雄市 | NT$15,000 |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05-100315 | 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二一六號一至二樓及地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