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李陳桂蘭 | 董事 | 25.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9/14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於112年5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產業類別為塑膠製品製造業,核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5項:「第二項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規定之事業;廠區製程為塑膠原料製造,流程為原物料(PE、PVDF等)→加工(車床、洗床)→成品(塑膠零件),製程衍生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委託家添塑膠企業社(未具有再利用檢核資格)收受,未與合格之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12-09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湖內區湖中路三七八巷六弄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