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曹源讓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3/01 | 彰化縣 | NT$60,000 | 為貴公司於105年9月2日以報單號碼DA/BC/05/199/I0798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報運進口USED CAR PARTS 乙批,重量為4.910公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9月13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及貴公司至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櫃場查驗,開啟編號TEMU3950050貨櫃,內裝裁切車(包含零件之部分車體)之前段車體2個及後段車體2個,認定屬一般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6-030001 | 違反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三和里大同路一段二八五巷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