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棠企業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2 , 02:25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2 , 02:25 PM
負責人
林庭漢
統一編號
80388715
成立日期
2004/07/15
資本額
16,8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07-6151556
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惠春街79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庭漢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其他塑膠原料製造(184199)
  • 塑膠日用品製造(220911)
  • 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462099)
  • 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462099)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16,800,000
    2021/10/20
  • 資本額變更為10,800,000
    2018/09/06
  • 資本額變更為8,400,000
    2018/06/27
  • 資本額變更為6,000,000
    2016/09/20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楠梓區惠春街79號
    2016/01/12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111年高雄市議員選舉 5000.0
    總支出金額 50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6 0萬 0萬
    2024 01-3 0萬 0萬
    2023 01-12 0~50萬 0~50萬
    2022 01-12 0~50萬 50~100萬
    2021 01-12 0~50萬 50~10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2
    總數量 2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給付貨款
    2015
  • 廢棄物清理法
    2025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4/07/09 高雄市 NT$6,000 一、本案前於O年O月O日至貴公司稽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本局前已開立裁處並限期改善,經該公司多次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局於O年O月O日駁回其申請,故今日再次前往該公司稽查。二、今日現場稽查發現該公司在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情形下,以違反狀態仍持續營運,亦查廠房外堆放大量廢塑膠及太空包裝塑膠碎片、碎屑,廠房內亦設有分類、破碎、洗選作業設備,且仍有員工正進行破碎作業。三、查廠外廢棄物皆已露天貯存,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應置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40-113-07001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24/07/09 高雄市 NT$6,000 一、本案前於O年O月O日至貴公司稽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本局前已開立裁處並限期改善,經該公司多次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局於O年O月O日駁回其申請,故今日再次前往該公司稽查。二、今日現場稽查發現該公司在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情形下,以違反狀態仍持續營運,亦查廠房外堆放大量廢塑膠及太空包裝塑膠碎片、碎屑,廠房內亦設有分類、破碎、洗選作業設備,且仍有員工正進行破碎作業。三、查該公司領有廢塑膠再利用許可,登記地址為本市O區O路O號,與本日稽查地址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3-07001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24/07/09 高雄市 NT$6,000 一、本案前於O年O月O日至貴公司稽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本局前已開立裁處並限期改善,經該公司多次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局於O年O月O日駁回其申請,故今日再次前往該公司稽查。二、今日現場稽查發現該公司在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情形下,以違反狀態仍持續營運,亦查廠房外堆放大量廢塑膠及太空包裝塑膠碎片、碎屑,廠房內亦設有分類、破碎、洗選作業設備,且仍有員工正進行破碎作業。三、查該公司領有廢塑膠再利用許可,登記地址為本市O區O路O號,與本日稽查地址不符,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13-07002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23/12/26 高雄市 NT$120,000 開櫃結果貨物為以太空包盛裝,內除有PC及PE廢塑膠碎片外,尚有金屬光澤廢塑膠碎片,經以X射線螢光分析儀檢測主要成分為鋁金屬,故該批貨物為電鍍金屬廢塑膠,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該公司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入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40-112-12003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22/12/29 高雄市 NT$6,000 本局111年10月26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大社區保安段426地號之工廠督察,發現貴公司案地廠房內設有分類、破碎、洗選等再利用設備,並堆置有塑膠碎片半成品及底渣塑膠碎屑,然貴公司僅領有於本市燕巢區鳳旗路356號之廢塑膠再利用許可,案地未領有廢塑膠再利用許可,且未依規定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1-12002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2/03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09年11月6日及109年11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廠址為高雄市燕巢區鳳旗路356號,從事廢塑膠再利用,所收受〇〇股份公司之廢塑膠(CPP廢料,或稱廢pp膜),貯存於貴公司角宿廠內,惟該貯存地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亦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0-02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21/02/03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09年11月6日及109年11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自109年10月29日至109年11月12日收受〇〇股份公司之廢塑膠,惟廢塑膠之收受再利用用途、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完成日期等項目未作成紀錄,貴公司負責人現場亦自承無紀錄可提供,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40-110-02000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06/18 高雄市 NT$6,000 該公司109年3月17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清除車輛於109年2月27日過戶至○○有限公司,該車輛已非該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44-109-06000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楠梓區惠豐里惠春街七九號
    事業廢棄物 2019/07/22 高雄市 NT$30,000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4月17日派員至大社區保安段426地號稽查,發現堆置塑膠(洗衣機外殼,即G-0201),貴公司林○○表示來源係「宏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由貴公司清運至貴公司再利用機構,因人手不足,故委託「新正企業社」運送至前開地點堆置,惟塑膠貯存設施未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且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使用再生資源之名稱,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2款 40-108-070087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18/11/21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7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實際進行塑膠再利用作業為「本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352號」,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本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356號)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7-11003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18/11/21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7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堆置於廠內,惟107年度皆申報貯存為0公噸,貴公司明顯未正確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7-11003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事業廢棄物 2018/11/21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7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實際進行塑膠再利用作業為「本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352號」,與再利用登記檢核內容(本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356號)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40-107-11004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燕巢區鳳雄里鳳旗路三五六號
    移動污染 2011/06/08 高雄市 NT$6,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21-100-06002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高雄市楠梓區惠豐里惠春街七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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