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阮杏惠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0/06/29 | 高雄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局於109年5月31日11時25分派員至本市鳳山區鳳頂路612號稽查時,於施工區周界外(判定位置:鳳頂路上,施工區西側)發現有明顯塵土飛揚情事,嗣進入施工區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於空地內正使用破碎機具及怪手進行整地工程,惟未設置適當防制措施,致產生塵土飛揚,造成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20-109-06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彌陀區中正路五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