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沈臺隆 | 董事 | 6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8/23 | 基隆市 | NT$3,600 | 經民眾檢舉車號(RCP-8621)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垃圾,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802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七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8/23 | 基隆市 | NT$3,600 | 經民眾檢舉車號(RCP-8621)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垃圾,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802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七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7/08 | 基隆市 | NT$2,400 | 1.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合先敘明。2.本局於109年5月26日14時30分至民眾陳情之地點稽查,查現場堆置廢木板(材)、磁磚、燈具等廢棄物於地面,造成路面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700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七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4/22 | 基隆市 | NT$1,200 |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合先敘明。二、本局於109年4月7日14時30分至民眾陳情之地點稽查,查現場堆置廢木板、廢塑膠、紙類、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於地面,造成路面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4019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七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