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5/01/10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毒性化學物質氫化亞銅(列管編號:046-04)運作核可文件(號碼:新北市毒核字第000376號),惟未依規定於容器、包裝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34-114-010005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爰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9款及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六規定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24/09/23 |
新北市 |
NT$1,638,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4**-**號),稽查時作業中,經查現場空污洗滌塔廢水以軟管及閥門調整方式流出至地面承受水體,即以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以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核屬繞流排放。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13-09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22/09/07 |
新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4**-**號),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獲放流口(D01)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計量方式為電磁流量計(代碼07),與許可文件登載為機械式水表(代碼01)不符,核屬未依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11-09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20/11/09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1號),現場操作中,經查原物料氰化銀年使用量達11kg/年,已超出許可證核准年用量為9公斤/年,且污染源鍍銅槽(E002)使用未經許可核准之原物料(銅光澤劑),另查銀板及光澤劑等原物料並未紀錄,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11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20/10/19 |
新北市 |
NT$1,778,4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405-05號),稽查時作業中,經查現場空污洗滌塔廢水以軟管及閥門調整方式流出至地面承受水體,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以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核屬繞流排放,於排放處採水送驗,檢驗結果:pH為5.8(限值6~9)、化學需氧量207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09-10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附表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第4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20/09/14 |
新北市 |
NT$2,295,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稽查時作業中,經查現場空污洗滌塔廢水以軟管及閥門調整方式流出至地面承受水體,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並以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核屬繞流排放,於排放處採水送驗,檢驗結果:pH為5.8(限值6~9)、化學需氧量207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 |
30-109-09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附表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第4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20/09/14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405-05號),稽查時作業中,發現以下違規事項:1.調整槽(T01-6)pH值為11.12(許可範圍9.5~10.5),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2.現場原物料霧錫添加劑、氨基磺酸鎳、冷脫粉、氫氟酸、硝酸、鎳光澤劑、鎳柔軟劑、錫變色防止劑及酒石酸鉀鈉等,未登載於許可登記事項。3.現場污泥濾液漫流至許可未登載之收集槽(內有沉水馬達及液位器)再流至T01-9,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4.現場空污洗滌塔廢水未登載於許可登記事項。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9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8/08 |
新北市 |
NT$60,000 |
查新北市政府於107年2月2日以新北府經司字第1078008113號核准貴公司變更負責人為王麗純(原負責人為林志偉)在案,惟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34-107-080002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17/11/10 |
新北市 |
NT$540,000 |
貴公司係屬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經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110032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6/08/29 |
新北市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8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5/11/27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11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埤塘里忠承路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