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5/07/28 | 雲林縣 | NT$262,000 | 一、本案係依據本府114年2月3日府環空二字第1143600150號裁處書進行改善複查。二、本次複查缺失情形總計12點:1.堆置區X001覆蓋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90%以上且未設有灑水設備進行防制;X002-X005灑水範圍仍不足,未涵蓋全部堆置區域,缺失記4點。2.廠內車行路徑鋪設之級配厚度仍不足,未能有效防制粒狀物逸散,缺失記4點。3.廠外鄰近道路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導致明顯路面色差,缺失記4點。三、經查本府於114年2月12日函文通知限期改善,期限至114年3月10日,惟截至114年3月14日止,違規樣態仍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將依法按次處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4-07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興農路九○○號 |
| 水污染 | 2025/03/03 | 雲林縣 | NT$10,000 | 貴公司於113年11月5至11月11日經本府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之CCTV上傳資料有漏缺狀況致使有效率不足且亦未依規定每日拍照留存畫面及進行異常申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4-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興農路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25/02/03 | 雲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砂石採集及處理業,本縣環保局113年12月3日派員至廠稽查,查核缺失如下:1.堆置區(X001-X005)灑水範圍仍不足,未涵蓋堆置區域,缺失記4點。2.廠內車行路徑舖設之級配厚度不足,未能有效防制粒狀物逸散,缺失記4點。3.廠外鄰近道路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導致明顯路面色差,缺失記4點。4.查核缺失總計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4-02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興農路九○○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5/08 | 雲林縣 | NT$5,000 |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KER-0302)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2m-1之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 21-113-05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興農路九○○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6/07 | 雲林縣 | NT$1,200 | 本局於110年5月14日至貴公司查察,經查砂石運輸車離場時未確實清洗車輛輪胎附著之泥土,致有污染道路之情形,並有稽查照片可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6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虎溪路六七之五號一樓 |
| 固定空污 | 2014/08/27 | 雲林縣 | NT$2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3-08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虎溪路六七之五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2/05/18 | 雲林縣 | NT$7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1-05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虎溪路六七之五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2/02/02 | 雲林縣 | NT$7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1-02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虎溪路六七之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