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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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11/03 | 宜蘭縣 | NT$60,000 | 臺端獨資經營之三英企業社從事水泥澆灌及預拌混凝土澆灌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範疇(水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8月30日派員至本縣宜蘭市新張段331地號土地稽查,該址為臺端從事作業車輛清洗作業之場所,現場設有一沉澱池,惟臺端逕將清洗作業車輛產生之鹼性廢水(現場量測該股廢水pH值為9.79)經沉澱池排入該地號前方農田水利溝,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該址未取得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文件,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宜蘭市七張里慈安路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