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宗慶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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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5/07/03 | 高雄市 | NT$2,000 | 車輛938-R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701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西港區營西里後營四六九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3/07/04 | 臺南市 | NT$231,000 | 查貴廠從事醱酵業,本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07 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73 mg/L,(標準值5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80.2mg/L,(標準值50 mg/L),未符合醱酵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2-07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營西里後營四六九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3/04/10 | 臺南市 | NT$216,000 | 貴廠從事醱酵業,經本局於111年7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26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4mg/L(標準值5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64mg/L(標準值50 mg/L)、真色色度1,180(標準值400),未符合醱酵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04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營西里後營四六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