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芊樺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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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0/07/01 | 臺南市 | NT$72,000 | 本局於109年4月21日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75號對面(文化段753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該地遭棄置廢塑料事業廢棄物,經查為貴企業社所有之藍色小貨車(車號:7J-0907)於109年4月18日13時38分至上述址處棄置約30包廢塑料事業廢棄物,現場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十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東橋二街一二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