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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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秋芬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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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2/01/13 | 新北市 | NT$120,000 | 臺端所屬宏煇五金行位於本市八里區長道坑33-5號之廠址以事業廢棄物廢銅(廢棄物代碼:R-1302)為原料從事冶煉作業,經查所有設備之總實際處理量為500公斤/批以下,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二○三巷四號二樓 |
| 固定空污 | 2022/01/13 | 新北市 | NT$0 | 臺端所屬宏煇五金行位於本市八里區長道坑33-5號之廠址以事業廢棄物廢銅(廢棄物代碼:R-1302)為原料從事冶煉作業,經查所有設備之總實際處理量為500公斤/批以下,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1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二○三巷四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