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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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3/01/05 | 臺北市 | NT$3,000 | 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黑煙不透光率:1.4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2-0101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11/28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經營之******所有車輛(車號:DX-****)載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文件清運日期有塗改、產源未填寫完整及駕駛人簽名與實際駕駛人相異,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1-11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7/16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商號所有車輛(車號:ABC-****)載運廢棄物,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7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11/03 | 新北市 | NT$6,000 | 臺端經營之上台北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45號),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未申報108年1月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9-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19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6-04006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3/10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商號係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924號),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啟動時,如資料有缺漏或不正確者,應於次週星期五以前以網路連線方式向審驗機關報備系統資料回傳情形;本局105年12月23日勾稽,發現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車號:K4-7988),未依規定進行路線報備。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6-03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3/28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3-03018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12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2-12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九八巷一一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