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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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12/01 | 臺南市 | NT$30,000 | 臺端從事紙容器印刷及上膠貼合成型,屬水污染防治法之事業(造紙業-紙容器製造業),經本局於114年9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臺端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貯留廢(污)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4-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西勢里廣興街六九巷一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