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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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3/02/14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1年10月25日至貴社進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發現廠區外堆置R-0201廢塑膠,以及進入大門後兩側皆堆滿產品183799其他塑膠粒,明顯與廠區配置圖不符,未依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2002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三路四號 |
| 水污染 | 2020/06/15 | 臺南市 | NT$894,000 | 本局於109年3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貴社製程原料(廢塑膠)經破碎後清洗產生廢(污)水,屬水污染防治法其他廢棄物處理場(廠)之事業定義,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處理由雨水溝排放至廠外承受水體,貴社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而排放廢(污)水,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06 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00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其他廢棄物處理場(廠)之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9-06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三路四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1/17 | 臺南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0-102-01002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之規定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三路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