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3/09/13 | 臺南市 | NT$15,000 | 臺端(即進大車行)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R07),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11年12月29日派員執行定期查核,發現營業場所未保持整潔、檢測區堆放大量雜物及檢驗線之檢驗區未標示明確等情事;另於112年1月31日、112年2月24日(未營業)、112年3月30日(未營業)、112年4月26日、112年5月26日執行不定期複查並限期於112年7月15日前改善完成;期限屆滿後於112年8月9日執行複查工作,惟上揭缺失仍未改善完成,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暨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7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7款 | 21-112-09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7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4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二王里中山南路七五○號一、二樓 |
| 移動污染 | 2020/09/17 | 臺南市 | NT$15,000 |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R07),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分別於108年9月12日、109年1月31日及109年6月29日進行定期查核,發現貴站營業場所環境髒亂且雜物堆放紊亂等情事;另於108年10月25日、109年2月26日、109年7月31日及109年8月12日進行不定期複查,惟本局於109年8月12日執行複查作業時,經查貴站營業場所環境仍未保持整潔、檢修車輛與零件堆放紊亂及堆放廢棄物髒亂之情事,缺失未改善,業已違反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 | 21-109-09039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4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二王里中山南路七五○號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