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污染 |
2024/05/15 |
南區督察大隊 |
NT$4,818,000 |
督察當時,作業廢水正持續流入抽水井1 (T01-12)左方未經許可之孔洞(管線)且繞過處理單元砂濾器(T01-13),直接由抽水井1(T01-12)排至放流口(D01)排放,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69 毫克/公升,限值30 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24 毫克/公升,限值160 毫克/公升),且懸浮固體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11.3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30-113-03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4/05/15 |
南區督察大隊 |
NT$105,000 |
現場2座廢水處理單元砂濾器(T01-13)各有1條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之固定管線通往抽水井1(T01-12);砂濾器(T01-13)之逆洗管線、自來水管線與放流管連通(111年9月19日查證確認),與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廢水處理單元抽水井1(T01-12)右上方有1條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之固定管線連接至放流管,一旦廢水達該管線高度時,廢水即由抽水井1(T01-12)排至放流 管;另查抽水井1(T01-12)左上方有1個約4英吋之塑膠硬質管線,當作業廢水液位達該高度時,廢水即由該管線排至放流口,與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4/05/15 |
南區督察大隊 |
NT$468,000 |
現場測得放流水導電度為3.34 毫西門/釐米(mS/cm),而放流水前一處理設施(砂濾器,T01-13)測得處理後廢水導電度為4.54 毫西門/釐米(mS/cm)。放流水導電度低於前一處理設施處理後廢水導電度之80% (3.34/4.54=73.56%),未維持廢水處理設施應正常操作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
30-113-03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4/05/08 |
臺南市 |
NT$168,00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局於113年3月27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62.1 mg/L,標準值50mg/L) 未符合製革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3-05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3/02/21 |
臺南市 |
NT$189,00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2月7日於T01-4調整池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750mg/L(許可值4615.1mg/L) 、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950mg/L(許可值2251.5mg/L),未符合許可容許範圍,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2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3/02/16 |
臺南市 |
NT$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6月2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作業廢水流入T01-12(抽水井1) 左方未經許可之孔洞且繞過處理單元T01-13(砂濾器),而經管線至放流口D01排放,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69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24mg/L,限值16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款第1目 |
30-112-02002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同法第18條之1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之1及111年3月19日環水字第11100027781A號附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認定事業重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要點,命文到翌日起製程產生廢(污)水處理程序部分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2/09/16 |
臺南市 |
NT$198,00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8月1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5.4 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3 mg/L,標準值160mg/L;生物需氧量檢驗值56 mg/L,標準值30mg/L) 未符合製革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1-09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27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0年8月2日派員稽查,經本局勾稽貴公司109年6月至110年6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有D-1801、D-2403、D-0101、D-0299、D-0699等廢棄物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1003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27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0年8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場區內堆置大量廢木材,惟廢木材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公司顯未依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1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27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0年8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場內廢棄物D-0299、D-0699、廢木材等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之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11-01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2/01/04 |
臺南市 |
NT$198,00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者),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10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懸浮固體檢驗值35.0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者)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1-0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1/08/20 |
臺南市 |
NT$231,000 |
經本局於110年6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78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7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30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08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20/12/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應於109年10月31日前申報109年7月至9月之資料,經查貴公司於109年11月17日始上傳,已逾期申報。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30-109-12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1/10 |
臺南市 |
NT$12,000 |
桃園市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之廢棄物。目前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經查貴公司非屬上述核定核准收受67家之事業,惟貴公司分別於109年3月4日、3月12日清除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有機性污泥(D-0901)13.71、13.29公噸共2筆(聯單單號:R100169310900022、R100169310900024)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代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11001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9/05/29 |
臺南市 |
NT$63,00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15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0.0mg/L,標準值30.0mg/L,未符合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5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8/11/15 |
臺南市 |
NT$36,00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之部份生活廢水以雨水溝收集,貴廠區污水與雨水合流收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
30-107-11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流程產出之部分污泥貯存,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1002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流程產出之部分污泥貯存,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7-11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8/08/21 |
臺南市 |
NT$864,000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88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80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99mg/L,標準值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8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6/09/01 |
臺南市 |
NT$12,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9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項三及附表項八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5/10/29 |
臺南市 |
NT$6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10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第1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行政罰法第5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5/06/23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60018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4/03/10 |
臺南市 |
NT$11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3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
| 水污染 |
2010/12/10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120005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中正路二段六四二巷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