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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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5/08/01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經營之莊式巧克力店販售之「莊式松露巧克力」加工食品禮盒商品包裝體積比值為2.11,未符合公告包裝比值1以下之規定。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14-08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7(一)1規定,爰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麗林里文化二路一段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