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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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7/08 | 彰化縣 | NT$6,000 | 本局於109年6月23日派員至台端住(居)所稽查發現,凱盈環保企業社登記之負責人已於109年4月20日變更為林綉玉及設置之清除技術員鄭○○已於109年4月8日離職。惟查台端並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清除許可證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等變更;亦未依規定於清除技術員離職時,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 | 44-109-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田中鎮新庄里中山街二一三巷二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