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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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4/01/18 | 臺南市 | NT$35,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2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監測紀錄為無效或遺失數據時,無可替代值或數據可供計算,未能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12年7月4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2年7月10日派員復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 | 30-113-01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二之三六號 | 
| 水污染 | 2023/06/09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2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監測紀錄為無效或遺失數據時,無可替代值或數據可供計算,未能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 30-112-06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二之三六號 | 
| 水污染 | 2020/03/10 | 臺南市 | NT$96,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7年12月27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派員稽查,貴公司自承化學槽車司機直接使用附近的水龍頭,清洗隨車用來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造成含有少量硫酸亞鐵的洗滌水留存於廠內的雨水溝內,查本案清洗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未納入許可登記管線將作業廢水妥善收集至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3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三、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號 | 
| 水污染 | 2020/03/10 | 臺南市 | NT$1,008,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7年12月27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派員稽查,貴公司自承化學槽車司機直接使用附近的水龍頭,清洗隨車用來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造成含有少量硫酸亞鐵的洗滌水留存於廠內的雨水溝內,查本案清洗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所產生之作業廢水,無設置管線將作業廢水妥善收集至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並經處理至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管制標準,始得自依法設置之放流口排放放流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 | 30-109-03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三、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號 | 
| 水污染 | 2019/07/10 | 臺南市 | NT$1,68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近期經河川巡守志工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7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貴公司自承化學槽車司機直接使用附近的水龍頭,清洗隨車用來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造成含有少量硫酸亞鐵的洗滌水留存於廠內的雨水溝內,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8款:「廢水:指事業於製造、操作、自然資源開發過程中或作業環境所產生含有污染物之水」,查本案清洗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所產生的廢水,係為事業廢水,須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妥善收集至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並經處理至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管制標準,始得自依法設置之放流口排放放流水。現場貴公司廢(污)水未妥善收集,導致流入雨水溝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值207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值30.7mg/L(標準值30mg/L)、溶解性鐵值1120mg/L(標準值10mg/L)、pH值1.3(標準值6.0 ~ 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30-108-07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5及條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產生D-1801、R-1301、D-0902、D-2403、R-2408等廢棄物,惟前述廢棄物貯放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平面配置圖標示貯存區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6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二之三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6/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惟貴公司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08-06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二之三六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6/05/06 | 臺南市 | NT$33,333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5-050002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4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二,行政罰法第8條及第18條第3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二之三六號 | |
| 水污染 | 2010/06/14 | 臺南市 | NT$9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099-06001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之三○、二之三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