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世偉 | 董事長 | 0.00% | |
| 冠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0.24% | |
| 華森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0.03% | |
| 寶衡股份有限公司 | 監察人 | 0.02%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5/12/15 | 高雄市 | NT$1,920,000 | 一、案係本市仁武區暘善段99地號之廠房非法棄置廢棄物案,貴公司代理人鄒宜謙(下○○),於114年6月13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說明案情,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配合執行督察○○表示貴公司之登記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6號6樓),目前無運作。另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設於本市前鎮區工廠已於111年2月22日歇業。二、經○○提供之資料,發現貴公司於108年、109年將廢液、鍍膜廢玻璃等廢棄物,交由無許可文件之益碩環保有限公司清除及處理。貴公司未委託合法業者清除處理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4-12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二四八之四七號五樓(部分) |
| 事業廢棄物 | 2025/12/15 | 高雄市 | NT$960,000 | 一、案係本市仁武區暘善段99地號之廠房非法棄置廢棄物案,貴公司代理人鄒宜謙(下○○),於114年6月13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說明案情,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配合執行督察○○表示貴公司之登記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6號6樓),目前無運作。另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設於本市前鎮區工廠已於111年2月22日歇業。二、經○○提供之資料,發現貴公司於108年、109年將廢液、鍍膜廢玻璃等廢棄物,交由無許可文件之益碩環保有限公司清除及處理。貴公司未申報該等廢棄物清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12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暨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二四八之四七號五樓(部分) |
| 固定空污 | 2012/09/17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1-09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路二四八之四七號五樓(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