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06/26 | 臺中市 | NT$60,000 | 該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296巷16弄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738-01號),經本局於114年6月3日派員前往查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51.2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2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6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二九六巷一六弄八號 |
| 水污染 | 2021/08/24 | 臺中市 | NT$135,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0年3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D01及D02)處採樣檢測結果,放流口(D01)之總鉻測值3.38mg/L(限值:1.5mg/L)、鎳測值0.793mg/L(限值:0.7mg/L)及六價鉻測值0.77mg/L(限值:0.35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8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一三五巷一弄二九號 |
| 水污染 | 2019/09/03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135巷1弄2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95-03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公司已於106年8月29日完成設置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30-108-08007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一三五巷一弄二九號 |
| 水污染 | 2013/10/01 | 臺中市 | NT$14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10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一三五巷一弄二九號 | |
| 水污染 | 2013/10/01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2-10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一三五巷一弄二九號 | |
| 水污染 | 2013/07/04 | 臺中市 | NT$15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7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一三五巷一弄二九號 | |
| 水污染 | 2012/10/04 | 臺中市 | NT$8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10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一三五巷一弄二九號 | |
| 水污染 | 2011/02/14 | 臺中市 | NT$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 | 30-100-0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7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 | 臺中市霧峰區本鄉里草湖路一三五巷一弄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