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均通運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2 , 0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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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王李錦玉
統一編號
70494744
成立日期
2000/04/26
資本額
2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32巷12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王李錦玉 董事 54.00%

營業項目

  • 其他汽車貨運(494099)
  • 砂石批發(461214)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32巷12號1樓
    2022/05/0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王李錦玉
    2022/05/0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陳咨百
    2022/01/05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王李錦玉
    2021/12/2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陳咨百
    2019/12/18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小港區鳳林路53號1樓
    2019/05/24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王小芬
    2019/05/24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前鎮區國光路159號1樓
    2015/10/27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時逸風
    2012/07/13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和均通運有限公司 70494744 2022/10/03 2032/09/22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4,7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和均通運有限公司 70494744 2022/02/25 2029/02/20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20896434 691,74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和均通運有限公司 70494744 2022/02/25 2029/02/20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20896434 4,249,260 (新台幣)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4/05/31 高雄市 NT$6,000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112年9月份即時追蹤系統異常名單,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HBD-0000(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核准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於112年9月21日行經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與「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作業說明「本日無啟動」不符,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有任意拆裝、切斷電源或故意中斷通訊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13-05001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二巷一二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3/20 高雄市 NT$6,000 貴公司111年11月16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變更,案附申請刪減清除車輛(車號:755-GL)之相關資料顯示,貴公司未依前述規定完成清除許可變更作業,即於111年7月23日已將該輛車過戶予建信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44-112-03002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二巷一二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2/11/02 高雄市 NT$6,000 貴公司111年6月20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11年5月9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151738400號影本載明,貴公司所在地住址已變更為高雄市林園中門路32巷12號1樓,以及負責人王李錦玉住址於111年4月6日遷至高雄市文南里延平路351之1號;惟皆未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44-111-11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路三二巷一二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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