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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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2/05/10 | 臺中市 | NT$144,000 | 經檢視錄影資料,貴公司所屬車輛於110年7月26日行駛至臺中市龍井區遊園北段、龍目井段龍目井小、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棄置承攬安裝作業產出之廢木板等事業廢棄物,經貴公司派員於110年8月24日至本局稽查大隊第三股辦公室協助釐明案情,貴公司人員坦承上開棄置事業廢棄物行為,貴公司自行處理事業行為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辦理,且非法棄置於上述地點,核已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0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1-111-05006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裁處如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高坪五十六街九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