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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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8/0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事業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X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6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非法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勾稽發現,貴事業所屬本局列管清運機具(車牌:ZX-3X)於114年3月29日行駛經過國3-臺南市善X交流道X上出口處時無車輛行駛軌跡,有異常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4-08000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成功里北成路八○巷四○弄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4/02/21 | 臺南市 | NT$5,000 | 本案於113年1月17日在本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2號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3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7*0-HQ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3-02003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成功里北成路八○巷四○弄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0/10/19 | 臺南市 | NT$5,000 | 本局109年8月7日派員於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執行目視稽查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2年9月出廠(第2期車)的*B-129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9月14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9年9月17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9-10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安康里中華西街一七六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4/11/03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3-10019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安康里中華西街一七六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4/10/27 | 臺南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3-10018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安康里中華西街一七六號一樓 | |
| 移動污染 | 2014/04/30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3-04017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安康里中華西街一七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