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顏家榮 | 董事 | 100.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北部地區黃豆製品等3項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108/09/06 | 否 | |
| 北部地區黃豆製品等3項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107/11/12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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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0/07/17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廠內雖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惟製程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部分乳白色廢水未經收集處理排放至道路側溝,續流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9-07003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三號 |
| 水污染 | 2019/11/27 | 桃園市 | NT$30,000 | 廠內作業廢水雖經沉澱槽處理後排放,惟處理效果不彰致乳白色廢水排放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8-11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三號 |
| 水污染 | 2019/05/07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8-05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