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麟廣告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1/02 ,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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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麟廣告有限公司基本資料

負責人
管清智
統一編號
69629462
成立日期
2017/04/10
資本額
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59號18樓
網站

寶麟廣告有限公司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管清智 董事 30.00%
營業項目
  • 其他廣告服務(731099)
  • 其他管理顧問(702099)
  • 不動產仲介(681211)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59號18樓
    2024/12/04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1號11樓之1
    2020/09/18
  • 員工人數

    寶麟廣告有限公司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111年新北市議員選舉 500000.0
    113年立法委員選舉 250000.0
    總支出金額 750000.0

    寶麟廣告有限公司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 大華畔
  • 大華靚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寶麟廣告有限公司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一般廢棄物 2023/11/15 桃園市政府環 NT$1,200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張掛廣告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2-110109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六一號一一樓之一
    一般廢棄物 2023/08/09 桃園市政府環 NT$3,600 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直接或間接將廣告物張掛於牆籬。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2-08017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六一號一一樓之一
    一般廢棄物 2022/12/01 桃園市政府環 NT$2,400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張掛廣告物(建案名稱:寶欣築HOME)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1-120032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六一號一一樓之一
    一般廢棄物 2022/10/12 桃園市政府環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直接或間接將廣告張掛於牆籬污染定著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1-100134 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修正本市污染環境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八八號
    一般廢棄物 2022/10/12 桃園市政府環 NT$1,200 未經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核准,直接或間接將廣告物張掛於牆籬污染定著物。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11-100135 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修正本市污染環境行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一六一號一一樓之一
    一般廢棄物 2019/11/01 桃園市政府環 NT$6,000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放置大型廣告物(建案名稱:京耀富達)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8-110015 107年8月24日府清隊護字第1070184843號公告修正本市污染環境行為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八八號
    一般廢棄物 2019/02/12 新北市 NT$3,000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停滯之交通工具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41-108-02036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4年5月21日新北府環衛字第104086045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八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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