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胡聰綿 | 董事 | 8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10/23 | 臺南市 | NT$2,000 |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KEM-7288柴油大貨(客)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1002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3年12月31日府環空字第1132540657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臺南市北區小東路二九九巷一四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9/07/16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88年12月出廠(第3期車)的**C-6039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7月1日行經本市新市區豐華里豐華65-22號對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3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8-0701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小東路二九九巷一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