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114年資安稽核背心採購案 |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 114/02/06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02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坤進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1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州南里一九鄰大聖路一八八號 | 
| 水污染 | 2017/04/21 | 臺南市 | NT$105,000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結果7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4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州南里一九鄰大聖路一八八號 | 
| 水污染 | 2011/01/11 | 臺南市 | NT$14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1000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 | 臺南市安南區州南里一九鄰大聖路一八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