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戴夏新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8/07 | 新北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於107年7月8日輸入(107年7月9日報運進口)品名:85-05 1K PRIMER FILLER 10公斤及品名:55-30 1K PRIMER FILLER FAST 23.28公斤,均含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列管編號:117-01),濃度含量分別為:25%~30%W/W及5%~7%W/W。貴公司輸入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已超過管制濃度(管制濃度:1%W/W),惟未領有毒性化學物質輸入核可文件,即逕行運作(輸入)。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7-08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惠民街三○巷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