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空污 | 2025/07/17 | 桃園市 | NT$160,000 |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6月4日前往貴廠執行督察作業,督察時製程作業中,查獲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生物處理設備(A105)歸零後壓降值趨近於25mmH2O,現場經貴廠人員使用另一個壓差表安裝後數值為30mmH2O(許可操作條件5-15mmH2O),未依核定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7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24/10/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射出成型程序(M02)」(操證字第H7391-00號)及「塑膠品塗裝程序(M04)」(操證字第H694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7日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液體噴灑室(底塗)(E103)、液體噴灑室(中塗)(E104)作業中,經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文式洗滌塔(A101)流率顯示讀值為97.66m3/hr(許可範圍:120~330m3/hr)、文式洗滌塔(A102)流率顯示讀值為145.1m3/hr(許可範圍:180~540m3/hr),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10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水污染 | 2023/01/05 | 臺南市 | NT$105,000 | 貴公司八廠經本局於111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3.4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2-01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22/04/22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四廠領有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12-00號),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塑膠品塗装程序(M03),本局110年11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是日M03製程正常操作中,經查現場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生物濾床(A301)前端管道有約1公分孔洞,該孔洞排出具異味之空氣污染物,經以FID儀器進行偵測VOC濃度於150 ppm上下跳動,是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11-04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16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游琬琪(原游宥恩)已於109年3月31日離職,貴事業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09-09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19/08/03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汽車保險桿製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品塗裝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證號:H5599-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有4座射出成型機(1座拆除中),製造流程為將塑膠粒送入射出成型,利用電力加熱,讓塑膠粒融化,再由模具產生汽車保險桿;現場無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續查貴公司107年產品產量共計112萬1,357公斤,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六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射出成型程序」,貴公司未取得該製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8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9/06/27 | 臺南市 | NT$6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8日前往貴公司四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四廠毒化物專責人員謝○○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 | 34-108-06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12款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點附表項次二十四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9/03/22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四廠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塑膠製品電鍍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塑膠製品電鍍處理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1日派員稽查塑膠製品電鍍處理程序(M02),查核紀錄報表發現原料剝離建浴劑106年使用量2.16公秉/年、107年使用量3.39公秉/年,許可證登載值為1.44公秉/年;原料剝離建浴補充劑106年使用量3.515公秉/年,許可證登載值為1.2公秉/年,原物料使用量超過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M02操作許可證核定值,未依許可證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8-03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水污染 | 2019/02/13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9日15時許派員至貴公司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現場測得pH9.86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9/02/12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八廠未依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記錄規定(續一),2.污染源設備操作記錄週期為每日乙次。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8-0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0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八廠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設置明顯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8-01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8/12/11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7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政安路149巷124號貴公司八廠放流口凹槽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12004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19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四廠督察,貴公司四廠從事汽車零件電鍍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義之事業,督察時發現貴公司四廠自105年4月起至107年1月止有使用自來水(360001)原物料,且期間產生之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委託清除處理,亦未申報其產出貯存及委託清除處理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60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水污染 | 2017/05/18 | 臺南市 | NT$63,000 |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9.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其他工業放流水標準。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5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水污染 | 2016/11/15 | 臺南市 | NT$6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11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水污染 | 2016/10/24 | 臺南市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10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暨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6/10/03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10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5/11/09 | 桃園市 | NT$60,000 |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34-104-100003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5/09/30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09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5/09/17 | 臺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090013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7/06 | 桃園市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070012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14/10/22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10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水污染 | 2013/04/09 | 桃園市 | NT$7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2-04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 水污染 | 2013/02/25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2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 
                                                        
                                                        
                                                            | 水污染 | 2011/09/22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九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