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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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7/30 | 新北市 | NT$14,000 | 貴公司所屬之「113店拆字第00142號拆除工程」(場址:新店區安豐段324、327、337地號等3筆土地),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稽查時現場已完成施工,惟未依規定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屬未經核准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4-07004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二八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