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吳嘉洲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5/10/15 | 新北市 | NT$240,000 | 貴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報運進口快遞貨物1批(Computer Chips;報單號碼:CX//14/223/ESP2E號),經環管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認定該批貨物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附表二:「八、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於輸出入境及處理階段(含再利用)皆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範疇,惟未依規定申請廢棄物輸入許可,逕行輸入有害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14-10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自重街四四號三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6/18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7年4月至108年3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未申報108年1月份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6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自重街四四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