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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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0/01/08 | 臺中市 | NT$60,000 | 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生之廢水排放至廠區周界外溝渠,以及懸浮固體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9-0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區安龍里民權路一八五號八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