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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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2/04/08 | 臺中市 | NT$60,000 | 該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號後方設立工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案經本局於110年4月21日11時00分派員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查獲該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經由管線排放至地面水體,並經本局於110年8月26日11時15分派員確認為水污染防治列管事業,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4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東山里神清路二○之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