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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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5/08/08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於114年2月3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清水區O段O地號稽查,發現前開地點堆置廢樹枝,經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循線查獲該公司承攬維護工程,將所剪下之廢樹枝堆置於前開地點,惟未有適當防制措施致污染地面,並由該公司坦承上開違規事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801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 臺中市西屯區華美西街二段三六九號八樓之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