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埔里鎮公所公共造產宣導品 |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 105/12/16 | 200000.0 | 是 |
| 紮鈔票紙帶50,000束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102/02/25 | 414500.0 | 是 |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
| 2025/01/10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 5,000 |
| 2024/12/05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48條、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4/10/07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4/08/16 |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 50,000 |
| 2023/01/10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 | |
| 2021/12/09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20/09/10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9/09/10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8/04/09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7/06/26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第1項 | |
| 2017/06/03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6/11/12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
| 2016/01/10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5/09/17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8/18 | 南投縣 | NT$6,000 | 本局於114年6月18日前往○里○忠○段○地號稽查,發現前揭土地堆置營建產出物(含土、磚、混凝土)。案經貴公司114年6月27日派員至本局埔里分隊到案說明,提供前揭土地堆置之營建產出物係110年12月6日南投縣政府(工務處)核定興建新設水利建造物於○里○忠○段○、○、○地號所產出之營建剩餘土石方。本案未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及「南投縣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處理,隨意棄置致污染環境,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0-114-08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七三二號、南環路九八六號、中山路三段七三七號、南環路九八二號 |
| 水污染 | 2024/11/22 | 南投縣 | NT$231,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23日接獲陳情後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現場檢驗項目為pH、水溫,送驗項目為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真色色度。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60mg/L超出該事業別放流水標準(3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七三二號、南環路九八六號、中山路三段七三七號、南環路九八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20 | 南投縣 | NT$6,000 | 該公司產生事業廢棄物之廢紙混合物(D-0699),經查106年3、4、5、6、7及8月,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106年9月及11月未依規定申報產出情形,106年12月未依規定申報漿紙污泥(R-0904)產出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6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七三二號、南環路九八六號、中山路三段七三七號、南環路九八二號 |
| 水污染 | 2015/04/10 | 南投縣 | NT$9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4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七三二號、南環路九八六號、中山路三段七三七號、南環路九八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