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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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4/04/24 | 南投縣 | NT$6,000 | 1.本局人員於112年12月30日13時53分至陳情地點巡查排放廢水及環境髒亂案件。2.巡查當時至旨揭地點,現場水流清澈未有廢水排放情事,惟該橋下有些許垃圾包及些許異味,本局擬加強巡查是否有工廠偷排放廢水,另垃圾包將請權責單位清除。3.本局再於113年1月2日、113年1月5日前往稽查,經於陳情人反映地點(草屯中油新豐加油站旁溝渠)查察,均未發現該灌溉溝水體外觀有異樣,惟循該水圳上游支水道(排水溝)查察,發現一可疑污染源,爰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草屯鎮中正路1480號後旁水溝呈現乳白色且有醱酵及腐敗之異味,經查污染來源為振達行,該作業場址從事食品製造業(產品:麵腸),疑因廠區儲水池底部有裂隙致廢水滲流致廠區外之水溝致污染。4.上開污染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依法告發,並要求業主儘速檢修改善。5.以上內容及事實經親認無誤後簽名。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4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一四六四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