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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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2/03/31 | 彰化縣 | NT$150,000 | 領有平版印刷作業程序(M01)(證號:N1739-04)及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證號:N1740-04)等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6日派員稽查,稽查時運作中,經查現場廢氣焚化爐(A001、A002)前端污染物收集設施未妥善收集,致空氣污染物未經防制設施逕自排放至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03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鳥松巷一一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2/22 | 彰化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花壇鄉鳥松巷11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印刷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平版印刷作業程序程序M01及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N1739-03號及N1740-03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操作中,查其防制設施廢氣焚化爐A002爐內溫度為564°C,未符合操作許可證之規定(A002爐內溫度750-850°C),認定未依許可證核可內容操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鳥松巷一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7/19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花壇鄉長沙村鳥松巷1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6年6月2日於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5年3月至106年4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105年5~11月及106年1~3月)申報產出量,超出彰化縣政府102年5月31日府授環廢字第1020166630號函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9060002)最大月產生量0.3公噸10%以上,案經本局於106年6月7日現場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7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鳥松巷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