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鴻鈞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營建工程 | 2025/10/08 | 屏東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九如鄉九和段377-7、377-8等2筆地號土地辦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6戶)」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8月26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依規定覆蓋防塵網,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及粒料厚度不足及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於工地出入口處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車輛離開工區時,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累計缺失記點合計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4-10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一七一號一一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