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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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5/02/12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3年6月27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335460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3年7月18日至本局B棟6樓第一會議室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4-020054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6/30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0年6月2日來函表示(本局收文日110年6月7日),本公司已無任何清除廢棄物之業務,於今日起辦理註銷本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HAA-8007及KED-9303於108年5月31日過戶予「自OOO有限公司」,惟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06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4/27 | 高雄市 | NT$6,000 | 一、本案係執行108年度事業廢棄物許可審查暨現場查核計畫(清除處理機構營運紀錄勾稽)。 二、本局於109年1月30日進行勾稽,貴公司108年10、11、12月份未申報,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1/14、1/22電話通知申報10、11、12月營運紀錄,1/30複查仍未申報10、11、12月份營運紀錄)。三、責請貴事業確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及下列意見辦理: (1)請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申請文件及核准事項執行清除業務,清運至合法地 點妥適處理,並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程序申報 各項清除資料。 (2)請依行政院環保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公告規定辦理廢 棄物網路傳輸申報(營運紀錄申報部份,請務必於每月十日前,正式申報前一個月 之營運資料),並應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將營運紀錄存放於核發機關許可存放之地點。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0-04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2/26 | 高雄市 | NT$24,000 | 本局108年10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7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9-0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08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108年2月13日、108年3月12日及108年4月1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至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10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6/04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6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1/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1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14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0月2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7月、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7-11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西路二段一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