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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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2/09/21 | 高雄市 | NT$864,000 | 本局派員於111年5月17日至貴公司進行「111年度高雄市重點河川關鍵污染物削減暨總量管制計畫」放流水採樣作業,採樣結果貴公司放流水水質懸浮固體SS:228mg/L,超過標準限值(懸浮固體為 3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一六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2/20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督查,發現廠內無機污泥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2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一六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2/20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督查,發現於清點現場暫存無機污泥數量,其廠內製程區旁暫存無機污泥計34包、污泥脫水機旁計2包、北側牆邊貯存無機污泥計39包,廠方人員表示每包太空包裝約300公斤,查其產出無機污泥未依規定上網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200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一六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2/20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督查,發現廠內側邊無機污泥暫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廠區北側污泥貯存區亦未標示,且未妥善貯存,致污泥掉落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10-02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西路一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