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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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4/10/28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第15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2年10月3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401820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10月24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3-100002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 | 高雄市梓官區中崙路七四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25 | 高雄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10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查處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位於本轄永安區維新路35之8號廠區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7009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中崙路七四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25 | 高雄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10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查處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位於本轄永安區維新路35之8號廠區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40-108-07009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中崙路七四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25 | 高雄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10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查處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位於本轄永安區維新路35之8號廠區,廢棄物委託清除前未先與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08-07010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中崙路七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