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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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19/04/23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岡山區台安段314地號土地從事洗衣業,經民眾於108年3月15日10時0分於周界外錄影檢舉貴公司鍋爐煙囪有排放明顯灰白煙(粒狀污染物),經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6日09時0分派員前往查核確認該煙囪確實為貴公司之鍋爐煙囪,且經貴公司負責人承認因操作因素(風門過大)且未設有適當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排放明顯灰白煙(粒狀污染物)至空氣中,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08-0400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頂潭路六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