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鍾汪寶珠 | 董事 | 30.77%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5/23 | 新北市 | NT$2,000 | 車輛(車號:KLP-****)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569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北貴里大勇街八四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6/04 | 苗栗縣 | NT$60,000 | 環保局於110年5月10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西湖分駐所,查獲林○○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D-2268)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西湖鄉鴨母坑段1244-5地號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6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金華街九九之二號三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4/14 | 苗栗縣 | NT$60,000 | 本局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福基派出所調閱相關錄影監視設備,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D-2268(子車:P4-61,司機:呂紹楷)載運剩餘土石方至公館鄉福基段558地號等6筆土地工區內(客家文學花園二期-入口道路水土保持計畫),經查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9-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金華街九九之二號三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3/24 | 苗栗縣 | NT$60,000 | 經派員會同西湖分駐所現場攔獲車輛1台(KLE-3696)載運營建土石方未有隨車證明文件備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8-03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金華街九九之二號三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3/24 | 苗栗縣 | NT$60,000 | 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受攔查時未依規攜帶隨車證明文件備查﹝車號:KLE-3696﹞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8-03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金華街九九之二號三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07 | 新北市 | NT$12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46-JB),載運廢棄物(廢磚石),未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6-04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金華街九九之二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13/03/07 | 新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03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員崠里至善路七號 | |
| 移動污染 | 2010/07/07 | 彰化縣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099-07005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四維路一○四號六樓之二 |